《鼎興7號.包頭一機一中收費收益權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清算報告
尊敬的受益人:
《鼎興7號.包頭一機一中收費收益權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于2017年12月2日正常結束,信托本金及收益已全部按時收回并兌付。作為信托受托人,華宸信托有限責任公司依據《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辦法》、《信托業(yè)務會計核算辦法》等有關法規(guī)及該信托項目《資金信托合同》的規(guī)定,現(xiàn)就本資金信托項目清算如下。
一、信托計劃概要
1、信托計劃成立日:2014年12月2日
2、信托計劃規(guī)模:人民幣2,980萬元
3、信托計劃期限: 1000萬元,24個月;1980萬元,36個月。
4、委托人預計收益率:
24個月期:50萬≤認購規(guī)模<100萬,預計收益率8.5%/年;認購規(guī)模≥100萬,預計收益率9%/年;
36個月期:50萬≤認購規(guī)模<100萬,預計收益率9%/年;認購規(guī)模≥100萬,預計收益率9.5%/年。
5、收費收益權收益率:12.5%/年;
6、信托資金運用方式:收費收益權
二、信托財產專戶開立情況
在信托計劃成立前,受托人為本信托開立了信托財產專戶,信托專戶的開戶銀行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大學東路支行,賬號為1524 3665 4613 。
三、信托資金管理運用情況
1、信托資金管理情況
受托人與內蒙古第一機械制造(集團)有限公司第一中學(以下簡稱:包頭一機一中)簽訂了《收費收益權轉讓及回購合同》,信托資金用于受讓包頭一機一中收費收益權,包頭一機一中將收費收益權轉讓對價用于學校教學藝術樓多媒體、校園設施維修及綠化等工程。受托人以包頭一機一中2014-2017年的收費收入作為信托利益的來源,扣除信托財產管理費用以及受托人報酬后,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兌付信托本金。信托計劃資金的運用完全按照信托文件的要求正常進行。
包頭一機一中建校于1960年,是包頭青山區(qū)教育局下屬全額撥款的事業(yè)單位,校長張文科,開辦資金889.25萬元,是專門從事高中學歷教育的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
包頭一機一中是自治區(qū)首批“示范性普通高級中學”,自治區(qū)級重點高中,也是自治區(qū)唯一一所外國語學校。學校現(xiàn)有教學班61個,在校學生3830人,教職工247人,其中特級教師5人,高級教師143人,市級以上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54人,享受正教授級待遇4人,研究生學歷59人。
2、信托收益實現(xiàn)情況
本項目信托財產在管理運用過程中,共實現(xiàn)信托收入10,126,767.16元。
3、信托財產所承擔的費用、稅金情況
在本信托計劃存續(xù)期內,共計發(fā)生各項應由信托財產承擔的費用、稅金為2,731,700.14元。其中:信托手續(xù)費2,725,620.81元;律師費3,000.00元;資料印刷費1,988.00元;銀行結算費1,091.33元。
4、信托收益分配情況
根據《資金信托合同》的規(guī)定,在信托計劃期內,向受益人累計分配信托收益7,395,067.02元。
四、信托財產清算
2017年12月2日,公司向信托受益人兌付信托本金19,800,000.00元。2017年12月8日,公司注銷信托專戶。
委托人、受益人在本清算報告公告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無異議的,信托合同所列事項解除,該信托項目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