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宸●金山4號勝芳國際家具博覽城租金收益權轉讓項目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清算報告
    
    
尊敬的受益人: 
          《華宸•金山4號勝芳國際家具博覽城租金收益權轉讓項目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于 2012年8月15日到期,租金收益權轉讓資金及收益已全部按時收回,并對全體受益人如期兌付信托本金和分配信托收益,該《信托計劃》結束。作為信托計劃受托人,華宸信托有限責任公司依據(jù)《 信托法 》、《 信托公司管理辦法 》、《 信托業(yè)務會計核算辦法 》等有關法規(guī)及該信托項目《 資金信托合同 》的規(guī)定,現(xiàn)就本資金信托項目清算如下 。 
  一、信托項目基本情況 
  1 、信托資金規(guī)模:18,103萬元 
  2 、信托資金用途:用于受讓河北勝芳國際家具博覽城二期A館未來6年的租金收益權 
  3 、信托計劃類型:集合 
  4 、信托計劃期限:一期:13210萬元,2011年8月15日—2012年8月15日 
  二期:3577萬元,2011年9月6日—2012年8月15日 
  三期:1316萬元,2011年9月30日—2012年8月15日 
  5 、信托資金運用方式:受讓租金收益權 
  6 、受托人:華宸信托有限責任公司 
  7 、租金收益權轉讓年收益率: 為18.1% 。 
  8、信托資金年收益率: 100萬元(含)—300萬元為10.5%,、300萬元(含)—500萬元為11.5%、500萬元(含)—2000萬為12.5%、5000萬以上為14.5%。 
  二、受托事項: 
  委托人將其合法所有的資金18,103萬元,委托受托人,由受托人受讓河北勝芳國際家具博覽城二期A館未來6年的租金收益權,該筆信托資金用于勝芳國際家具博覽城一期項目的升級改造以及二期A館進行配套建設和外部景觀改造。委托人與受托人簽定了《資金信托合同 》,委托人是信托受益人。 
  三、信托資金管理運用情況: 
  1 、信托資金管理情況 
  按照《 信托計劃 》和《 資金信托合同 》的規(guī)定,受托人將信托資金以受讓租金收益權的方式支付給河北勝興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受托人與河北勝興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于2011年7月29日簽定了《租金收益權轉讓合同》(合同編號為:HXX4JZR2011119)、《租金收益權回購合同》(合同編號為:HXX4JZH2011120)。租金收益權轉讓資金于到期日一次性償還 ,租金收益權收益按《合同》約定分次結算 。租金收益權轉讓年收益率為18.1%。還款資金來源為勝芳國際家具博覽城一期和二期A館的租金收入。保證措施:一、以勝芳國際家具博覽城二期A館(總建筑面積為115,810.78平方米)的房產及分割的土地使用權為河北勝興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按期回購租金收益權作抵押;二、勝芳國際家具博覽有限公司為河北勝興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按期回購租金收益權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三、王宏樂先生為河北勝興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按期回購租金收益權提供不可撤銷的個人無限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公司按照相關法規(guī)規(guī)定,為該《信托計劃》開立專門賬戶進行管理和核算。 
  2 、信托收益實現(xiàn)情況 
  本項目信托財產在管理運用過程中,共實現(xiàn)信托收入32,200,646.72元 。 
  3 、信托財產所承擔的費用、稅金情況 
  在本信托計劃存續(xù)期內,共計發(fā)生各項應由信托財產承擔的費用、稅金為9,132,213.16元 。其中:信托手續(xù)費9,009,970.62元;差旅費29,822.40元;印刷費3,071.50元;律師、咨詢費32,000.00元;銀行托管費53,313.44元;銀行結算費及其它4,035.20元。 
  4、信托收益分配情況 
  根據(jù)《 資金信托合同 》的規(guī)定,在信托計劃期內,受托人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23,068,433.56元。其中:于2012年8月15日分配信托收益23,023,203.83元;于2012年8月27日分配信托收益45,229.73元。 
  四、信托財產清算 
  2012年8月15日,公司向信托受益人兌付信托本金 181, 030,000.00元。2012年8月23日,公司注銷信托專戶。 
  委托人、受益人在本清算報告公告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無異議的,信托合同所列事項解除,該信托項目終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