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受益人: 
          《豐鎮(zhèn)市集中供熱一期項目建設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于 2011年1月30日到期,信托本金及信托貸款利息已按時收回,并對全體受益人如期兌付信托本金和分配信托收益,該《信托計劃》結(jié)束。作為信托計劃受托人,華宸信托有限責任公司依據(jù)《 信托法 》、《 信托公司管理辦法 》、《 信托業(yè)務會計核算辦法 》等有關法規(guī)及該信托項目《 資金信托合同 》的規(guī)定,現(xiàn)就本資金信托項目清算如下 。 
  一、信托項目基本情況 
  1 、信托資金規(guī)模:3500萬元 
  2 、信托資金用途:用于豐鎮(zhèn)市富豐熱力有限責任公司集中供熱一期項目建設 
  3 、信托計劃類型:集合 
  4 、信托計劃期限: 二年期1400萬元,2008年1月30日—2010年1月30日 
  三年期2100萬元,2008年1月30日—2011年1月30日 
  
  5 、信托資金運用方式:信托貸款 
  6 、受托人:華宸信托有限責任公司 
  7 、信托貸款利率: 11.5% 
  8、信托資金年收益率: 8% 
  
  二、受托事項: 
          委托人將其合法所有的資金3,500萬元,委托受托人,由受托人以信托貸款方式運用于豐鎮(zhèn)市富豐熱力有限責任公司集中供熱一期項目建設。委托人與受托人簽定了《資金信托合同 》,委托人是信托受益人。 
  三、信托資金管理運用情況: 
  1 、信托資金管理情況 
          按照《 信托計劃 》和《 資金信托合同 》的規(guī)定,受托人將信托資金以信托貸款的方式貸放給借款人豐鎮(zhèn)市富豐熱力有限責任公司,專項用于豐鎮(zhèn)市集中供熱一期項目建設,受托人與借款人于2008年1月23日簽定了《 信托貸款合同 》(合同編號為:NXXYJXD2008010)。貸款期限為二、三年期。信托貸款本金于到期日一次性償還 ,貸款利息按季上結(jié)。貸款年利率為11.5%。還款資金來源為豐鎮(zhèn)市富豐熱力有限責任公司經(jīng)營收入。貸款保證措施:一、豐鎮(zhèn)市城市建設有限責任公司以其所享有的國有出讓土地使用權(quán)作抵押擔保;二、豐鎮(zhèn)市富豐熱力有限責任公司以政府補貼受益權(quán)、供熱收費權(quán)提供質(zhì)押擔保。公司按照相關法規(guī)規(guī)定,為該《信托計劃》開立專門賬戶進行管理和核算。 
  2 、信托收益實現(xiàn)情況 
    本項目信托財產(chǎn)在管理運用過程中,共實現(xiàn)信托收入10,719,297.68元 。 
  3 、信托財產(chǎn)所承擔的費用、稅金情況 
  在本信托計劃存續(xù)期內(nèi),共計發(fā)生各項應由信托財產(chǎn)承擔的費用、稅金為3,193,348.79元 。其中:信托手續(xù)費3,032,530.00元;發(fā)行管理費155,288.00元;印刷費1,075.00元;律師、咨詢費3,000.00元;銀行結(jié)算費1,455.79元。 
  4、信托收益分配情況 
          根據(jù)《 資金信托合同 》的規(guī)定,在信托計劃期內(nèi),受托人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7,525,948.89元。其中:于2009年1月30日分配信托收益2,846,666.76元;于2010年1月30日分配信托收益2,889,638.81元;于2011年1月30日分配信托收益1,789,643.32元。 
  四、信托財產(chǎn)清算 
  2010年1月30日,公司向信托受益人兌付信托本金 14,000,000.00元;2011年1月30日,公司向信托受益人兌付信托本金 21,000,000.00元。2011年2月11日,公司注銷信托專戶。 
          受益人在本清算報告公告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nèi)無異議的,信托合同所列事項解除,該信托項目終止 。